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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廉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2-21 08: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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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廉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钦廉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钦廉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钦廉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以下简称林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直属的大一型国有林场,创建于1963年1月。1989年12月1日注册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702199424846L,林场总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邓力,总场部位于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559号。


林场主要经营业务有:林木种植,原木、原条、园艺植物的产销、纤维板的加工销售,房地产开发,民用建材销售、房屋租赁、肥料生产和销售、畜禽养殖销售,其他农副产品等业务。至2022年12月底,林场经营面积136.39万亩,其中场内90.19万亩,林地跨“两市三县一区”23个乡镇,152个行政村;场外46.2万亩,分布在广西区9个市29个县66个乡镇。有林地面积134.8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692.6万立方米(其中场内有林地面积88.6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421.17万立方米,场外有林面积44.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271.43万立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关科室10个:办公室、党群办、人教科、计财科、监察科、营林科、产业科、营销科、林政科、安防办。


二层经营管理服务机构15个:离退办、监理办、基建办、后勤服务中心、租赁办、园管办、内审中心、设计队、林科所、北部湾花卉办、罗汉松基地管理办、木本香料基地办、林下办、工会场志办、法务办。


营林生产单位14个:场内营林分场9个,即平银分场、那丽分场 、文利分场、武利分场、伯劳分场、升平分场、天堂分场、石湾分场、乌家分场;场外营林分场和造林基地5个,即防城分场、横县分场、百色分场、桂平造林基地、西林造林基地。


全资公司3个:钦州钦冠林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北海海丝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合浦钦冠生态有机肥业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钦廉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钦廉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1 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 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钦廉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55,555.3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496.73万元,减少5.92%。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596.72万元、事业收入11,667.62万元、其他收入40,291.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17万元、农林水支出54,416.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5.59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55,55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596.7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6.47%,同比上年增加591.60万元,增长19.69%,主要为项目收入增加;单位资金51,958.6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3.53%,同比上年减少4,088.33万元,减少7.29%,主要是单位事业收入减少。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55,555.3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25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26%,同比上年增加88.36万元,增长1.43%,主要为人员绩效工资总量的增加;项目支出预算49,301.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74%,同比上年减少3,585.09万元,减少6.78%,主要是区直林场改革发展项目支出减少。按单位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5%。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6%。


3.事业单位医疗206.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7%。

4.森林管护45.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

5.事业机构11,351.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43%。

6.森林资源培育40,691.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25万元。

7.技术推广与转化7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3%。

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94万元。

9.贷款贴息52.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

10.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251.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5%。

11.住房公积金295.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96.72万元,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41万元,增长5.73%;节能环保支出45.1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5.17万元,增长100%,主要为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功能分类改变,2022年列入农林水支出核算。农林水支出3,433.3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40.03万元,增长18.67%,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96.72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91.60万元,增长19.69%,其中:基本支出857.2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6.42万元,增长5.73%,主要为人员基本工资的增加;项目支出2,739.5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45.18万元,增长24.84%,主要为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资金增加。按单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2.森林管护支出45.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面积约为4.60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的日常管护工作,包括管护人员工资及抚育费用等支出。


3.事业机构支出808.97万元,其中用于支付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支出738.97万元,用于支付我场生态护林员管护经费支出70.00万元。

4.森林资源培育支出400.00万元,其中:区直林场改革和发展项目补助280.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林收购项目支出;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补助)30.00万元,主要用于香樟追肥、除草等抚育支出;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沃土工程)补助1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监测地块追肥及抚育等支出;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补助项目)补助80.00万元,主要用于培育香花油茶大袋苗25万株、培育乡土珍贵树种20万株支出。

5.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互叶白千层+桉树复合经营优质资源培育病虫害防治技术示范林160亩、互叶白千层+油茶复合经营优质资源培育病虫害防治技术示范林100亩建设支出。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抚育费用等支出。


7.贷款贴息52.00万元,主要用于我场林木收购及林木抚育项目贷款贴息。


8.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01.4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下经济发展补助)50.00万元,主要用于天堂分场天堂工区桉树林下行间、松树林下行间套种土茯苓600亩的苗木采购、种植人工费、材料费等支出;行业改革与重大专项补助33.00万元,主要用于纳缴年度所得税支出;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2,018.40万元,主要用于我场场内、场外造林、抚育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7.2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我场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及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按单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分为基本工资696.94万元,津贴补贴42.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8.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2023年单位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安排。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内容是:购置6辆用于开展营林生产业务的越野车,每辆车购置单价25万元以内,整个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5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车辆编制24个。2022年末实有在编车辆23辆,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本级所有。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列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有1个,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项目。具体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造林抚育面积≥2万亩。

2.质量指标:造林抚育验收合格率≥85%。

3.时效指标:当期任务完成率≥80%。

4.成本指标:油茶种植费用≤1800万元,桉树造林抚育费用≤218.4万元。

5.效益指标:植被恢复效果明显。

6. 满意度指标:周边群众满意度≥95%。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方面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贷款贴息(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草原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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