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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泰和县芦居山林场天马山分场灵溪工区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信息披露(第1次变更)

发布日期:2022-06-24 08:30:40
[泰和县]泰和县芦居山林场天马山分场灵溪工区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 信息披露(第1次变更)

[2022-06-23]

 

泰和县芦居山林场天马山分场灵溪工区活立木采伐销售网络竞价公告

泰和县芦居山林场天马山分场灵溪工区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项目定于2022年7月7日上午10:00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林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项目为一个标的,标的山场座落在泰和县上模乡灵溪村.小地名:“东坑”,林权证号为泰府林证字(2015)7202020003号。作业设计为1号和2号小班,采伐面积461亩,小班蓄积2387.37m3(其中杉木2250.41m3,阔叶树136.95m3),出材量1657.39m3,(其中杉1575.20 m3,硬阔82.19 m3); 标的四至界址详见县森林技术服务中心勾绘的采伐作业设计图。

转让期限至2022年11月30日止。

二、竞买报名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没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转让。

起拍价为1052647.00元,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50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20秒。保证金:110007元。

标的设有保留价。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6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6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竞买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作记录,被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2、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帐户转账至开户名为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4、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5、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标的山场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且含林中空地面积。不论山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3、以上标的按总价竞拍,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生产、销售、运输、林区公路的修建、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6、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7、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8、成交后,本项目竞价交易服务费按 (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收取,由转出方承担。

9、合同签订:成交公告期(五个工作日)满三个工作日内,中买人将成交价款及成交款5%的履约金付清到转出方指定账户,双方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归转出方,且转出方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将该标的再行竞拍,如再行竞拍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10、未竞得人、竞得人等相关主体的保证金退还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赣公管[2017]3号文件办理。(特别提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11、免责条款:

本项目标的的情况介绍均由林权单位提供,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仅供竞买人参考,交易中心不承担瑕疵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2、泰和县芦居山林场:王先生13607965543

泰和县芦居山林场 2022年6月23日

 

 

 

 

 

 

 

 

 

 

 

 

 

 

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样稿)

 

甲方:泰和县 林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竞价的交易项目编号为 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由乙方中买成交,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签订如下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座落在 林场 分场,作业设计为 号小班,小班面积合计 亩,采伐总蓄积量 m3(其中:杉 m3、松 m3、阔 m3),出材量 m3(其中:杉 m3、松 m3、阔 m3),采伐剩余物 m3(其中:杉 m3、松 m3、阔 m3)。 标的四至界址以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勾绘的采伐作业设计图和甲方现场带界指定为准,调查面积、调查蓄积量、出材量以及评估测算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转让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

三、成交款及履约金支付金额及方式

1、竞拍成交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生产力资、修建或维修运材道路费用及木材生产销售经营中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须交纳成交款5%的履约金 元,确保按规采伐,合同到期按时交还采伐山场后,退还履约金。

3、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及履约金。

4、若乙方未按时付清成交款和履约金,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由甲方另行组织拍卖。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山场移交后,由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有权对伐区进行检查验收,对违规作业进行处理。

(二)义务

1、甲方只提供杉 m3、松 m3、阔 m3及采伐剩余物 m3的采伐指标,松木只办理县内放行手续或供应吉安绿洲公司。

2、甲方必须带乙方进行现场踩址,拍卖山场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晰,防止越界、超量、超期采伐。同时协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现场进行高压线路、悬崖峭壁等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技术和护林防火交底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对中标山场设计采伐的林木享有收益权。

(二)义务

1、乙方生产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按照伐区设计要求和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进行作业。

2、乙方自行组织生产未发采伐证的树种不得采伐,做到合理制材,尽量提高出材率生产出材少于设计数量甲方不补超出设计数量甲方不另收价款。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木材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放行手续。

4、乙方自行承担木材生产、销售的相关费用必须在当年完成采伐作业及时移交伐区不得延误甲方第二年迹地更新造林。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中标山场视为甲方已移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伐区的验收和移交

1、伐区生产作业(包括采伐、下山) 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人员按伐区设计要求、采伐许可证规定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2、乙方必须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采伐,并将伐区移交至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金。逾期未能完成采伐并移交伐区山场至甲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退还成交款和履约金,伐区山场未采伐的林木归甲方所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在生产过程中修路费用、占用个人林地、田、土及损害青苗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所修道路无偿交给甲方,道路使用权归甲方。

2、如发现乙方使用本合同的木材指标放行运输非本标的木材一经查实按林业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没收成交款和履约金。

3、乙方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作业人员在林区吸烟等野外用火,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即行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国有林产营运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附:活立木竞价山场作业设计图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监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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